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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征集农业农村领域先进 适用技术与产品、高新技术成果和 优秀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

来源:| 作者:| 发布日期:2018-06-11| 字体[ ]


各市州科技局:

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国科办农〔2018〕16号文件《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农业农村领域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、高新技术成果和优秀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》的要求,现向各市州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、高新技术成果和优秀高新技术企业等的征集工作。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推荐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征集内容

(一)农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

近五年内,在农业生产中已应用成熟、效果显著、配套完善、可直接推广的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。重点领域包括:农业种植、畜牧养殖、水产养殖、农副食品加工、农用物资装备、农业信息、农业能源、村镇建设、农林生态等。

(二)农业高新技术成果

近五年内,对我省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产生重大影响,已转化应用或具有转化应用潜力的高新技术成果。重点领域包括:农林植物优质高效生产、畜禽水产健康养殖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、现代农业装备与信息化、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、现代食品制造、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基材料等。

(三)农业领域优秀高新技术企业

近五年内,对我省农业科技发展做出突出贡献,具有典型性和可宣传示范的高新技术企业。重点领域包括:农林植物优质高效生产、畜禽水产健康养殖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、现代农业装备与信息化、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、现代食品制造、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基材料等。

二、征集条件

(一)农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

1. 填报单位须为正式注册的企事业单位;

2. 所填报的技术产品具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;

3. 技术产品水平先进,具有创新性,工艺成熟,经济合理,实用性强,具有推广意愿和应用前景,可带来良好的经济、环境、社会效益;

4. 需有成功应用案例和技术产品应用证明。

(二)农业高新技术成果

1. 填报单位须为正式注册的企事业单位;

2. 所填报的技术成果具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;

3. 技术成果水平至少达到国内领先,近五年内获国家、省(直辖市)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,或获国家、省(直辖市)部级科技成果奖励,或通过国家、省(直辖市)部级有关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技术验收、评价、鉴定,具有转化应用前景,可带来良好的经济、环境、社会效益;

(三)农业领域优秀高新技术企业

1. 填报单位须为正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;

2. 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产品;

3. 近五年内获国家、省(直辖市)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,或获国家、省(直辖市)部级科技成果奖励,或拥有国家、省(直辖市)部级科研平台,或获国家、省(直辖市)部级科技人才项目。

三、推荐单位

各市州科技局,有关单位,按照要求,每个推荐单位针对每项内容至少各推荐1~2项。

四、报送方式

各推荐单位按照填报材料要求,于2018年6月22日前分类汇总,统一将纸质版填报材料(一式四份)及填报材料电子文件(将每份填报材料压缩为一个文   件,以“征集类型+技术产品名称+填报单位名称”或“征集类型+企业单位名称”命名)报送至省科技厅农村处。

五、联系方式:

湖南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

文浩0731-88914399  伍麟0731-88988837  

邮箱:hunauwenhao@163.com

邮寄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农村处

 

 

附件:1. 农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征集表

      2. 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征集表

      3. 农业领域优秀高新技术企业征集表

 

 

农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征集表

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征集表

农业领域优秀高新技术企业征集表


湖南省科学技术厅

2018年6月11日